近日,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印發《山東省“十四五”期間文化和旅游人才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從總體要求、鍛造高水平文化和旅游人才隊伍、統籌推進各類文化和旅游人才隊伍建設、文化和旅游人才重點項目、加強文化和旅游人才平臺建設、激活文化和旅游人才體制機制、加強組織領導等方面進行了系列謀劃。
到2025年形成更良好的人才局面
《規劃》提出主要目標,到2025年,山東省文化和旅游人才隊伍規模更加壯大,人才門類更為齊全,專業和年齡結構進一步優化,人才在區域、城鄉間的布局更為合理。
培養集聚一批文化和旅游高端人才,高層次人才示范引領作用進一步得到發揮;
打造一批知名度高、有影響力的人才扶持計劃和培養項目,發揮高校、人才培養基地和高端智庫的平臺作用;
用人主體的人才培養意識和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人才培養、引進、使用、評價、激勵等機制進一步健全;
人才發展環境更加優化,服務人才的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營造尊重支持文化和旅游人才發展創新的濃厚氛圍。
鍛造高水平文化和旅游人才隊伍
培養引進文化和旅游領域領軍人才。依托泰山人才、齊魯文化人才工程等省級重點人才工程加大對本土高層次人才的扶持培養力度。設立“名家工作室”,組建山東省文化和旅游新型高端智庫。
加大高層次人才培養引進力度。圍繞文化和旅游重點領域、重點產業,發現培養和引進具有創新思維,對文化藝術、旅游業發展前沿有深刻把握能力的復合型高層次人才。
加大青年骨干人才培養力度。搭建有利于青年文化和旅游人才施展才華的平臺,培養和聚集一批素質優良、勇于創新、堪當大任的優秀青年骨干人才,加強高層次人才后備隊伍建設。
統籌推進各類文化和旅游人才隊伍建設
鄉村振興人才:
培養一批鄉村文藝社團、創作團隊、文化志愿者、非遺工坊帶頭人和鄉村旅游示范者。
支持優秀非遺工坊帶頭人建設技能大師工作室,并給予資金支持。
推動將優秀非遺工坊帶頭人培育成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能人)、鄉村工匠、非遺代表性傳承人。
實施山東省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能人)支持項目。
吸引高校畢業生、城市創客等返鄉入鄉創業,鼓勵藝術院校、設計機構、行業協會等領域專業人才投身鄉村。
繼續選派文化和旅游工作者到基層一線服務。
接收基層文化和旅游工作者到省、市文化和旅游單位掛職研修,為鄉村振興培養骨干人才。
每年組織一批鄉村旅游帶頭人赴國內先進地區及境外開展“精準交流”培訓。
文化和旅游產業人才:
著力培養造就高質量復合型產業人才隊伍。
探索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與文化旅游企業、景區間掛職交流。
組織開展文化和旅游商品創新設計大賽,舉辦文化和旅游創意產品開發經營人才培訓。
實施“文化和旅游經營人才”培養計劃。
加強與國際國內文化產業和旅游業界的交流合作。
充分發揮各級文化產業園區和示范基地等在集聚、吸引、孵化產業人才的作用。
文化和旅游領域科技創新人才:
建設一支善于運用科技手段推動文化和旅游高質量發展的復合型、應用型科技創新人才隊伍。
與省內外有關高等學校合作開展文化和旅游科技融合學科、課程建設和人才培養。
重點圍繞互聯網+、智慧旅游、舞臺科技等領域,強化相關人才引進培養。
加強文化、旅游和文物領域研究院所建設,圍繞行業重點難點問題設立研究專題。
文化和旅游職業技能人才:
加強文物修復、古籍修復、傳統工藝等技能人才培養。
建立適應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需求、產教融合、布局合理的現代文化旅游職業教育體系。
深化校企合作,支持開展校企聯合招生、聯合培養。
做好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認定和管理工作,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研修培訓力度。
實施傳統工藝振興計劃,培養高質量傳統工藝傳承人隊伍。
進一步探索文化和旅游領域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貫通發展的政策措施。
定期舉辦全省文化和旅游領域職業技能競賽。
公共服務人才隊伍:
分級分類培養造就一大批長期扎根基層、實踐經驗豐富的公共服務專家型干部、專家型人才和志愿服務隊伍。
實施鄉鎮文化站長輪訓項目,積極培育群眾文藝團隊和文藝骨干。
大力扶持民間文藝團體、演出團體和業余文化隊伍。
培育各級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組織,開展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活動。
加強基層文物保護單位隊伍建設。
加強文化和旅游系統干部法治素養培訓。
市場運營和管理人才隊伍:
實施導游專業素養提升項目,提升導游專業能力和水平。
加強紅色文化和旅游講解員隊伍建設。
加強演出經紀人員隊伍建設。
加強旅游民宿等新興業態人員培訓。
加強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建設。
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廣人才隊伍:
加大系統化培養力度,形成主管部門、社會、企業立體多元、有機統一的對外文化和旅游人才體系。
培養一批熟悉傳播規律、對新媒體平臺運作有研究、會策劃營銷的人才隊伍。
儲備一批駐外后備人才。
文化和旅游人才重點項目
實施“山東省文化和旅游青年拔尖人才”項目。
每2年選拔30名左右山東省文化和旅游青年拔尖人才,在項目實施、課題立項、宣傳展示等方面予以支持。
實施“山東省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能人)”支持項目。每年推薦遴選30名左右“山東省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能人)”,給予財政支持。
實施“青年文藝人才創作扶持”項目。每年選擇20個左右項目,給予經費資助。
實施“青年文博人才培養”項目。
5年內培養或引進考古發掘項目負責人30名左右,總數達到100名。
鼓勵支持全省青年文博人才通過科研課題、文物保護、陳列展覽等項目提升業務水平,每年選擇30個左右的項目,給予經費資助。
實施“青年產業人才培養”項目。每年遴選30個左右文化和旅游產業青年人才,給予入選者綜合資助。
加強文化和旅游人才平臺建設
加強文化和旅游學科專業建設,鼓勵高等學校調整優化文化和旅游相關學科專業設置和課程體系,與文化旅游企事業單位深度合作。
鼓勵高等學校加強“雙師型”師資隊伍建設。
建設文化和旅游人才培養基地。制定《山東省文化和旅游人才培訓基地管理辦法》,建設“山東文化和旅游人才培訓基地”。
支持省內具備條件的文化和旅游機構申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
建設省文化和旅游行業繼續教育公共服務平臺。用好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繼續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向全省文化和旅游領域從業人員提供便捷、免費的專業知識學習渠道。
完善文化和旅游人才培訓平臺。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班,每年培養各類文化和旅游人才2000名以上。
實施“文化和旅游精英人才”培養計劃。
鼓勵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業從業人員加強職業培訓。
與省內有關高校合作,招生培養一定數量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激活文化和旅游人才體制機制
完善文化和旅游領域人才激勵機制。制定《山東省文化和旅游領域成果獎勵辦法》。定期選樹文化和旅游行業優秀人才。
推動職業資格與職稱貫通發展。打通藝術、文物博物領域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關系。探索將導游職業資格與群眾文化專業技術職稱貫通。
完善文化和旅游人才評價機制。修訂《山東省圖書資料群眾文化美術文物博物專業職稱評價標準條件(試行)》,制定《山東省藝術專業職稱評價標準條件》。
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人才服務機制。落實高層次人才服務綠色通道規定。落實黨委聯系專家制度。
尊重各類專家人才,主動聽取專家意見建議。